大足区三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打米机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1-28 11:25) 点击:214 |
大足区三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打米机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2012年2月15日,大足区三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打米机致人损害赔偿纠纷。 2011年9月21日,三驱镇大桥村村民杨芳挑谷子到附近唐某的大米加工坊糙米,在倒谷子过程中,无意间杨芳的左手第四、五指被机器绞伤,经三驱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,花去4000余元医疗费,仍然未痊愈,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无力再支付后期治疗费。杨某亲属多次找唐某垫付未果,2011年11月3日,杨某亲属找三驱司法所解决,司法所负责人于2011年11月4日,收集了现场图片,认真听取了唐某的陈述,了解杨芳受伤经过。唐某辩称,他有出售机器厂家的安全使用说明书,机器不存在不安全因素,平时手接触皮带都没有问题;一挑谷子才收2-3元的加工费,却要承担几千元的医疗费!他也感到十分委屈。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了唐某机器存在的安全隐患,责令唐某预付医疗费1000元,解决杨芳的燃眉之急,于2011年11月5日,唐某预付了1000元医疗费。 针对杨芳已经治疗好,2月15日,司法所再次召集双方调解,对唐某进行大量的安全知识教育,唐某终于同意再支付了3000元了解此事,杨芳自愿放弃其他请求,一桩机器损害赔偿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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